預約掛號及診療服務管理規定 二維碼
發表時間:2017-06-22 18:18 1、為深入貫徹國家、省、市衛計委關于在公立醫院施行預約診療服務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,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,方便群眾就診,努力為患者提供便捷、優質、價廉、安全的醫療服務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,特制訂竹溪縣人民醫院預約診療服務工作制度如下: 2、門診部負責我院門診預約工作日常管理事務。 3、門診預約診療服務范圍包括門診掛號、醫技檢查和健康體檢。 4、門診預約工作要求 (1)、預約掛號 ①預約掛號采取實名制。患者預約時應提供真實信息建立臨時就診卡,服務人員在預約、取號等環節認真核對患者的身份信息。 ②為患者提供一個月以內的預約掛號服務。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診日預約掛號不可超過三次。 ③預約診療服務優先制度。除門診急危重癥優先以外,根據預約掛號時間順序優先就診。對外地病人、轉診病人預約掛號優先就診。 ④預約診療服務誠信制度。預約成功后,憑有效身份證件在約定時間內取號就診。因故不能就診者,應在就診當日上午七時前,撥打預約電話或登錄網站取消預約。如果預約成功后,不能就診,又沒有取消預約,將被視為違約。3個月內累計違約3次將被列入違約名單,此后3個月內,無法享受預約掛號服務。 ⑤門診部、掛號服務臺、各醫技科室均建立專門的預約診療服務登記本,認真登記,資料詳實。 (2)、預約檢查 ①醫技檢查預約工作由各科室指定專人負責接待; ②醫技檢查預約提倡按天、按時段預約; ③患者預約時,急診與外傷、老人、兒童、需空腹檢查的盡量靠前。 ④住院患者無特殊情況外,一般應安排在下午進行相關檢查; ⑤預約時,各科室要告知患者檢查前應做的準備和檢查禁忌癥。 (3)、預約健康體檢 ①健康體檢預約工作由體檢中心負責接待; ②要提前告知客戶檢查前準備和檢查禁忌癥; ③檢查結果異常時,體檢中心要提醒客戶就診并指導預約診療。 5、保障措施 (1)、門診部及時更新門診診療科目及醫務人員出診信息;門診部根據預約服務工作要求搞好相關信息的更新工作; (2)、醫務人員出診安排一經確定,原則上在一周內不作變動; (3)、醫務人員除了遇緊急情況或不可抗力(含自然、人為、社會等因素)外,因故不能按時出診,需提前二天告知科室并報門診部,以便協調預約診療服務工作; (4)、對出診醫師需要變動的,門診部和各科室要協商安排資質相當的醫師出診,并及時提前公告; (5)、出診醫師變動后,門診服務中心與已預約掛號的患者聯系溝通,是否繼續預約或更改預約時間等工作,取得患者理解; (6)、患者如需要復診或檢查結果當天不能出來時,接診醫師要和患者預約好復診時間并提示患者辦理預約手續; (7)、醫療設備常規檢修時,各醫技科室要提前四天進行公告;醫療設備突發故障時,各醫技科室要及時和已預約的患者聯系溝通,取得患者理解,待設備正常運行后優先安排預約的患者; (8)、因突發情況,預約健康體檢的客戶不能進行體檢時,體檢中心要及時和已預約的客戶聯系溝通,取得理解并重新優先安排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