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有第三方責任人的意外傷害和在縣外發生的意外傷害,新農合基金不予補償。
對符合報銷條件的縣內外傷患者,其住院醫藥費用中起付線以上的部分,按固定比例進行核算予以補償,在市、縣、鄉定點醫療機構的核算比例分別為40%、50%、60%,次補償封頂線5000元,并納入患者當年住院補償封頂線一并計算。
本站信息僅供參考,不能作為診斷及醫療的依據,如有轉載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權問題,請與我們聯系。竹溪縣人民醫院 主辦 電話:0719-2730088 鄂ICP備18019488號-1
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或鏡像